第十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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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国位于柳国的东南方,冬天时的气候和柳国没多大差别。要是没有马车的话,旅途的艰辛基本上和柳国一样。由于没有马车,所以人们用驰车。驰车拉着牢固的客厢,通过铺砌的十分整齐的街道南下而去。
贫穷的旅客只好肩并肩地徒步而行。寒风一吹过,哪怕是不断地走,身体也不会觉得暖和,依然是寒冷切骨。旅客都把暖炉抱在怀中,手里提着装有木炭的袋子,还有一点柴,就这样低头而行。他们用随身带着的炭在路边生火取暖。祥琼坐在驰车上,看着步行的旅客,对坐在对面的乐俊说:
“徒步地出行可真够辛苦的。”
客车上有三个座位,两个是面对着的。这时候乘客只有祥琼和乐俊两个人。
“祥琼你真的要去戴国吗?”
祥琼叹了口气说:
“我本来是想去庆国的。”
“什么……”
“我想去庆国当一个侍从,然后找机会接近景王,本来我以为一直都进展得很顺利的,还想把王位从景王手中抢过来,但是……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空想而已。我要害你的朋友,你生气吗?”
乐俊动了动胡子,说:“我当然没生气,不过真的如你所愿,那我以后可真的没机会再见景王了。”
“是啊。”祥琼笑了笑说,“另外我很想得到一个户籍。听说要是去戴国,那里有船可以送我去庆国,然后庆王会给我土地和户籍。”
“什么?”乐俊惊讶地说道,“这个我也是第一次听到。”
“本来我也想骑吉量去戴国的,但是既然去庆国可以得到土地和户籍,我就觉得其实先去庆国也不错。”说完,祥琼盘起腿,注视着自己的手。“其实我一直以来都被公主这一个身份所缠绕着。我不想失去我在王宫中的一切,我很想过以前那种奢华的日子。要在地里耕种,要穿一些土里土气的粗布衣,这实在太丢人了。后来我听说景王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小的女孩子,于是我就开始嫉妒起那个人。他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东西,我恨她。”
“是吗……”
“说实话,我一直以来都很不愿意睡那些简陋的公寓。我不想穿那些毛织的衣服。真是太丢人了。但是我知道,这一切都是上天对我的惩罚。”祥琼用力捏着自己的手指,直到指尖变成白色。“我以前只是在宫中游乐,根本不知道人民对我父王如此地恨之入骨,还恨不得杀我父王!想知也无从得知。就因为这样,所以我现在就要受惩罚。所以月溪,惠州侯,他竟然剥夺了我的仙籍,让我流落他乡。现在我都明白了。”
“是吗……”
“如果我不是公主了,我就只有寄宿在里家了。而且我还未成年,又不是当官的料子。我最后被人放置在里家。对于这些事情,我以前是一点也不明白的。”
“那你现在明白了不就好了吗?”
“是吗,”祥琼笑了笑,问道:“景王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?”
“她的年龄确实和你差不多。”
“但她不可能像我这样愚蠢吧。”
“但她自己是这么说的,说自己是蠢才,怎么能当得了国王呢。”
祥琼听罢,笑得更厉害了。“我们,好像很像……”
“你们确实很像,但你比她有女人味,她呢,不管怎么看都是个粗鲁的女人。”
“哈哈……”祥琼一边笑一边看了看外边的景色。“我真想去一趟庆国看看。想去会一会那个景王,见不到也没夭系,我想看看在她管理下的那个国家变成什么样子了。”
“在雁国也有很多旅行队是前往庆国的。”
听乐俊这么一说,祥琼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,说:“听你这么说,是不是有很多人回庆国去了?”
“回庆国的人可多着呢。因为他们想看看景王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国王,甚至连延王也助她一臂主力,以让她顺利即位。他们想知道,景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物。”
“啊,原来是因为这个。但是啊,并不能这么说就能断定她是一个贤能的君主啊。”
“你说的可能也有道理。不过我看你与其留在雁国还不如回庆国,你在那里还可以分到土地,哪怕再小的土地也足够你养活自己了。”
祥琼苦笑了一下。
乐俊说:“虽然说你是被芳国人民赶出来的,但你要知道,在雁国,难民的生活是很艰苦的。尽管这比起在一些快要灭亡的国家要强,虽然雁国会照顾你们,但是你们看到雁国人过着那样富裕的生活,你们会怎样想?要想成为雁国的子民,必须从雁国的官府那里买得田地,或是做雁国的官。但是,这两个都不是轻易办得到的。要是你想在雁国生活下去,你就要像浮民那样,被一些富农所雇佣,帮他们种地,或在商店里面工作。他们都非常想念自己的国家的。”
“这个我知道……”
“我也是很幸福的了。运气这么好,能够进了大学。哪怕是庆国的子民也是很幸福的,他们比起那些难民要强多了。”
“是吗?”
“景王和延王是挚交,景王曾经对延王说,请多多关照我庆国的子民。而延王爽快地答应了。就这样,庆国的人民已经是深受恩泽了。至少庆国的人可以被送返自己的国家。这都由雁国和庆国的国家经费中拨款,其中雁国,庆国各出一半。但是,滞留在其他国家的人就没这么幸运了。”
“那也是……”
“景王也是很幸运的。不管怎么说总有强大的雁国作她的后盾,希望她好好地干一番事业出来吧。”
庆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呢?那是一个处于芳国遥远南方的国家。
“那些旅行队是不是只接送庆国的人呢?”
“没有规定说非得庆国的子民不可。要是没有旅券的话也无从证实。因为有很多人都是把自己的家烧得干干净净的,才逃亡到这里来的。要是你真的决心要去庆国,我可以送你到高由。”
“乐俊……”
“走过下一个街角就有我的座骑,就是那驹虞。有了它,只需两天你就可以到达高由山,再去关弓。”
祥琼看了看东南方向,说:“我就算去了庆国,也是很担心的。”
“没事,你去吧。去看看那里的情形。”
“……好吧!”
“那你小心保重了,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就尽管说吧。”
祥琼点了点头。
2
是升纩,是他把清秀杀了。
在旅馆里发呆的铃,脑子里面就只有这句话。
“我不会放过他的!”
也不知这样自言自语地说了多少遍,突然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。那是旅馆的下人。
“客人,城门已经打开了,你是要赶路呢,还是继续留宿呢?”
铃从怀中取出钱袋,说:“我还要在这里住几天,这是住宿费。”
铃给下人今后五天的住宿费。刚好离尧天就只有五天了。
“啊,小人知道了。”下人收下钱,眉开眼笑地走开了。看着下人离去的身影,铃目不转睛地说:“我不会原谅你的,升纩!”
之后,铃就一直在街上徘徊。她装作是旅游观光的样子,不管见到谁都问关于升纩的事。不过人们都守口如瓶的。铃想,看来他们都有难言之隐。
最初她想打听关于升纩的罪状,但是走了五天,她发现那是不可能的事。升纩可是一个有权有势的乡长啊,在止水乡他就是王!他征收的税要比国家所规定的要高得多。那个差额就全归升纩所有。这么重的税率对人民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。他贪脏枉法,愚弄百姓!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升纩做了这么多恶行,但却一次都没有被人处罚过。街上的路人说,升纩他一世也不会受到惩罚的。因为升纩用税收中的一部分来收买上级,因此可以说升纩的地位可是稳如泰山。
接着铃所能想到的办法,就是直接地去尧天,找景王申冤,揭露升纩的寓兽行为,只要有采王所签发的旅券,就能办到。但是在第五天,铃已经不想再去找人询问了。因为在这五天里面,铃所知道升纩的罪行,远比自己猜想的要多得多。而且,虽然乡里面的人都感到愤愤不平,但谁也不敢当众表达自己的不满以免招来杀身之祸。
但铃还是从人们口中得知当地的税制是“七成一命”。
当地的税收是人们所得收入的七成。哪怕有一点点的不足,就要用生命去偿还,要不就是自己被杀头,要不就是用家人的生命去抵偿。总之“一命”去偿还。
据说升纩经常在庐狩猎。而且只要只要心血来潮的话,就会到郊外去,强抢民女。数日后才见到那些已经衣衫褴褛的女子被释放出来。
另外,有很多商人不时地从巧国过来。或者有船从戴国行驶过来。而在那些马车、船只里面装着的不是物,而是人!由于这里不时有人被杀,所以必须从一些荒芜的国家补充足够的人力。那些人大多是浮民、饥民,都是被人甜言蜜语地骗过来的。首先升纩会派人把粮食运到那些快要灭亡的国家,然后分派给那些失去土地的,饱受饥饿之苦的人们。这就让他们误以为止水是如何富裕美丽的乐园,给他们送粮的乡长是一个如何贤惠的人。于是他们就糊糊涂涂地坐上了去止水的马车和船。以为可以在止水落户入籍,但他们那里知道,今后等待着他们的只是无尽的痛苦。
“太可恶了!”铃压制不了自己的愤怒。“为什么,为什么景王竟然让升纩这种人当乡长!?”
而且,更另铃愤怒的是,虽然升纩有这么多的恶行,但却从未受到过惩罚,这都是因为背后有人撑腰。难道,那个人就在尧天这里?难道就在这里最高级的地方,金波宫?
铃听人说,予王也是这样的人。先王予王对治国一点兴趣都没有。她也不管下层的官吏在什么地方做些什么事情。只是一味的不知廉耻的接受官员们的阿谀奉承,谁给她送珠宝玉石的她就赦免谁的罪。
“没办法,因为她是女的啊。”拓峰的人们说道,
“庆国的女王都不怎么受人民所爱戴。”
铃不禁地嘲笑自己,“与我一样来自蓬莱的女王,在这个世界里的唯一一个理解我的人,一个温柔的充满同情心的人……太过分了!”
景王是铃的全部希望,是她的唯一生存支柱,铃一直以来都渴望着能与这个人见面。 “真蠢!”,铃不禁地嘲笑自己,“我不会原谅你们的!升纩……还有景王!”
铃离开拓峰直奔尧天。与预期一样,在第五天就到了尧天。在那里铃用烙款把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。铃想:“要是给采王知道了她一定会皱眉头的。不过我顾不上这些了。”
铃开始寻找得到官府许可的武器店。寻常的武器是伤不了妖魔鬼怪的,那在妖魔面前只是小孩子的玩具一般脆弱。要是想对付妖魔的话,就要用施有特殊咒语的武器。而那些武器只有国府,冬官府可以制造。因此也叫做冬器。冬官府只会把冬器交托给有官府许可的商人贩卖。这种经营冬器的商人就叫做架戟。作为标识,在架戟的门口一般都挂着官府的许可证和一把戟。
在架戟里出售的有盔甲,另外那些专门对付妖魔鬼怪的绳啊锁啊,都只能在这里买得到。
其实铃以前也经常去才国西南枇山山脚的一家架戟那里。那时照管洞主梨耀的坐骑赤虎的仆人,都需要装备防身用具。铃去那里就是帮那些仆人买盔甲。
与一般的武器店极不一样,架戟里出售的武器有一种可怕的功能,就是不仅仅可以除魔,也可以杀仙!因为升纩身为乡长,位列下大夫。这也属于仙人。要杀他只能用特制的武器。铃在武器店里看了看,选择了一柄短剑,虽然铃不懂得用剑,但她知道剑是很必要的。架戟一般不会随便买冬器给客人,但铃带着的采王签发的旅券,现在派上用场了。
然后铃去找骑商。骑商就是贩卖坐骑的商人。对于铃来说,牛和马都是不中用的。她需要的是比马跑得快的,能翻越任何城墙的骑兽。
有些骑兽其实是从黄海那里抓获的妖兽,妖兽肆虐于黄海,而专门在那里抓妖兽的人叫做猎尸师。被这么叫是因为他们抓回来的很少是活着的妖兽,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妖兽的尸体。至于那些决无仅有的活的妖兽会被买给骑商,由骑商调教,最后成为工人乘坐的骑兽。可以说,那些骑商每天都在死的边缘徘徊。因为上述种种原因,所以骑兽价格昂贵。其中被公认为最名贵的骑兽是驹虞,据说如果能擒获一只驹虞,并把它训养为坐骑的话,那一生就衣食无忧了。
铃走进店里面。里面坐着一个矮小的男人,面被布蒙着。
“欢迎光临。”那男人只是用眼角瞥了铃一眼,冷冰冰地说道。那男人的头顶到有脸根,爬着一条长长的疤痕。
“我要买骑兽。”
“你要多少钱的?你可以出多少钱?”男人问。铃把钱放在桌上。
“这些钱可以买到什么样的货色?”
男人看了眼那些钱,眼一下子瞪得圆圆的。“你要能飞的呢?还是要快的呢?”
“我要能飞的,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听话。”
“你能够骑飞鸟吗?”
骑飞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“不会,要是可以的话,尽量给我选一匹马吧。”
“那就要三骓吧。其他的都不行的了。”
“三骓?那是什么骑兽?”
“那种马毛色为青色,虽然不能像鸟一样在空中飞行,但脚力很好,一条河他也可以轻松飞过去。速度不是太快,大概是马的三倍吧。但耐力不错,要是你觉得合适的话,我给你选一匹温驯的。”
铃点了点头,说:“就要那个吧。”
“你住在哪里?”
男人这样问是因为骑兽一般都不会放在店里面。铃将自己的名字和投宿的地方告诉他。
“到时候我会送到那里去。不过这可能要到七号才行。因为我要用三天去把他牵来,这还要让它休息一天。”
“七号也没问题。”
“那你先给一半的订金吧,剩下的在七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。”
铃点了点头,“那我回去等你。”
等三骓来的这几天可不好受。铃的钱几乎都用来买骑兽了,所以只能用剩下的一点钱勉强度日。这就是自己向往的尧天。在凌云山脚下的呈阶梯状的城市。铃没有丝毫的喜悦,她脑子里面想得都是清秀惨死的事情。
“清秀,这里就是所谓的尧天!”
铃抬头看了看凌云山山顶的王宫,“景王就在那里,那个容许升纩胡作非为的人!”铃的手探进怀里,握紧怀中的那柄短剑。“我要斩杀升纩,然后骑三骓反回尧天,利用采王签发的旅券跟景王见面。我应该怎样痛骂他们好呢。那个杀人凶手升纩不,应该是景王!”
骑商按照约定,在七号把三骓送到铃的面前。另外还递给铃一千香球。香球是一种系在腰带上的装饰品,一般是把香点燃放到里面去即可。而这个香球里面装有骑商特别调制的香。骑商平时训练骑兽的时候,都会先点燃这些香。当把骑兽买出去的时候,会一起把香送给女主,买住点燃香就可以吸引骑兽跟自己走。然后慢慢地减少香的分量,让骑兽慢幔记住主人的气味。
但这些对于铃来说都是多余的。哪怕骑兽记不住铃的气味也没关系,只要能迅速折返回尧天,哪怕把三骓给累死也不在乎。
接下来三天,铃留在尧天,先习惯骑这匹三骓。然后她就骑着三骓向止水乡奔去。
“清秀,我现在就给你报仇!”
他要让升纩和景王都尝尝清秀所尝过的痛苦。
3
早上的工作都做完后,阳子送走远甫等人。在这里的学校没有规定学生的年龄。所以兰玉和桂桂都一起上小学。小学主要是教文章的读写和数学。虽然说小孩子虚岁七岁,也就是五周岁的时候上小学,但因为没有说必须在哪一年毕业,所以也有大人去。也有的大人抱着还没断奶的婴儿去上学。最重要的是人们在这里不仅仅可以聊天,还可以学到一些使用的东西。小学就是这样一个悠闲的地方。所以上小学的人也只是在从城里回庐这段时间。于是小学一般在春天到秋天都不开放。至于要是想上更高一级的学校,那就要经过小学校长的批准。
当其他人都出去后,阳子就一个人在纳闷。她想,究竟回不回去拓峰找那个叫铃的姑娘呢。怎么办好呢?其中原因之一是回去尧天的班渠到现在还没回来。阳子一边准备早饭一边考虑接下来究竟如何做才好。
“阳子!”远甫总是和兰玉还有桂桂一起上学,也一起回来。回来的时候,最快跑进大厅的总是桂桂。
“你们回来啦。”
“你看,有客人。”
“找我的吗?”
“是的。”桂桂点头说。阳子看了看他背后,只见兰玉和远甫走了进来。一看到阳子就笑嘻嘻地说:“辰门的附近有个叫荣可馆的旅馆,他就在那里等你。”
“旅馆?”
兰玉笑着走进厨房,把阳子叫到阴暗处,说:“是个男人。”
阳子皱了皱眉。脑力里马上浮现出的是拓峰那奇怪旅店的那个男人。
“是不是一个很粗野的男人?身材高大的?”
兰玉“扑嗤”一声笑了起来,“他穿着很讲究的。”
“是不是十四、五岁的年纪?”
阳子想,如果不是那个高大的男人,那肯定是阻止他的那个少年。谁知兰玉瞪了阳子一眼说:“你真的把那个人给忘记了。阳子你也真是的。他说还只要告诉你有个下人来找你,那阳子你肯定会明白的。”
阳子满脸迷惑地看着兰玉。
“还有下人,阳子你真行啊。”
阳子慌忙摇手,说:“那有这回事,不是这样的。”
“哈,看你这害羞样子。他看上去是个挺不错的男人。高大英俊。”
“我都说不是啊,那家伙究竟说了些什么了!?”
“那家伙,还挺亲切的嘛。”
兰玉一边大声笑着,一边捋起衣袖,走到水池边。
“你还是快点去见见他吧。要是今晚不回来,就托人捎个口信。”
“果然是你啊。”
阳子一边说一边走进旅店的客房,恨恨地盯着坐在那里的人。对方歪了歪头,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阳子。
不过他马上郑重地一低头,向阳子深深鞠了一躬,说:
“劳烦大架,真是万分抱歉。”穿着果然是很讲究,虽然比起其他官员,看上去有点朴素,但总不能穿着官服出来吧,因此阳子也就不以为奇。
“你也选了一个很好的人帮你传话!”
“这……?”
引阳子进来的店员意味深长地看了他门一眼,悄悄地走了出去,而且连问也没问一句就把门给关上了。阳子见状深深叹了口气。
“算了。”说完阳子慢慢地坐下来。只听到店员在外面偷笑。
“都是班渠那家伙。你派班渠来不就行了吗?”
“但我想亲眼看看里家究竟是怎么样子的,所以来了。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吗?”
“没有不过我在想,发生什么事情了,要劳烦我我们的景麒大人专程赶来。”
景麒把书箱放在腿上,从中拿出一束文件。
“请问您带有玉玺吗?”
“啊,原来是这么回事。阳子苦笑了一声,摇了摇头说,“这种东西你不提早跟我说我怎么会带在身上呢。”
“那这写文件先请您保管着。明天盖章后请让班渠把它带给我好吗?”
“明白了。”
阳子接过箱子。虽然朝中事务全权交由景麒办理,但那些向高层官员下达的命令必须有国王的玉玺盖章。阳子打开那些文件粗略地看了起来,但是由于阳子不懂汉文,所以也只是形式地看看而己,要想明白其意思,还得让景麒读给她听。
“里家的生活怎么样了?”
“里家吗?那是个好地方。远甫人很亲切,里家的孩子也对我很好。”
“我想也是这样,那就好了。”
“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烦恼的事。”
听到阳子这么说,景麒轻声说道:“是那个事情吗?那个叫升纩的官吏,我大概地问了一下关于他的情况。他是和州止水乡的乡长,人们对他恨之入骨。”
“和州真是个麻烦的地方,首先是州侯呀峰,然后就是升纩那家伙。”
“本来他做了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,朝中很多官员都要求惩处他,但是由于他有呀峰做后盾,呀峰处处包庇着他,所以一盲都没能成功。”
“远甫把呀峰称作没有尾巴的狼。”
“确实是这样的。”
“幸好和州离这里还很近,我可以去看看那个升纩究竟是什么样子的。另外我也要去和州的首府看看。”
“但务必请陛下不要做一些危险的事情。”
“放心,我小心一点就是。”
景麒看了一下阳子的脸说道:“真的吗?但我闻到你身上有一股腥味啊。”
“什么?”阳子慌忙闻了闻自己的衣袖。
“那大概是血腥味吧。但主上看上去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。”
“啊,我只是碰到一些事故而已。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了,难道现在还有气味吗?”
“看来好像不是带有怨恨的血的气味。所以也只是很淡的。所以嘛,无比请陛下小心在意。您可是我们庆国的希望啊。”
带有怨恨的血。阳子不禁想到在跟伪王作战的时候,景麒经常这样说。不管是否为了正义而战,只要是杀人了,或者是命令别人杀人了,死者的血所带着的怨恨就缠绕着阳子久久不散。麒麟是很怕血腥的,特别是带有怨恨的血更让麒麟感到痛苦。
“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了。”阳子不禁想起延麒六太说的话:
“象景麒那样的麒麟是不吃荤腥的,不是他们不喜欢吃,而是他们不能吃。因为他们连油煎的或是油炸的东西都吃不了,一吃就身体不适。所以那些被流放到蓬莱的麒麟寿命很短,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吧。另外,没有追随国王的麒麟寿命也就是三十年左右,而被流放到蓬莱的麒麟寿命就更短了。大概只有十来年左右,麒麟就是这样的一种生物。
“你放心吧,我真的会小心在意的。”
“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“尧天现在怎么样了?”
与阳子神采飞扬的神情不同,景麒脸色变得沉重起来。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说:“看来主上不在的话,朝廷就会变得混乱起来。”
朝廷还是老样子。分为两个派别地明争暗斗。虽然以前身为冢宰的靖共失去了实权,而反对派的首领大宰也死了,但是情况还是一点也没好转。现在由于失去了有权者的支持,所以两派官员现在都把目光转移到扩大势力上去,不断地拉拢中间势力。
另外也有些造事者说,国王因为害怕被人刺杀,所以己经回蓬莱了。有些人说国王已经跑到雁国去,寻求雁王的保护,或是隐藏在内宫的深处不出来了。更有甚者还说国王已经被逃亡的麦州侯浩瀚绑架了,不管怎么说,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人们都对国王不理朝政都抱有不满的情绪,另外对国王会不会再回到朝廷来呢,大家都对比感到迷惘。
听景麒这么说,阳子有叹了一口气,“是吗……”
“还有人说,既然朝廷已经变得四分五裂,那么不如去摆脱延王,让雁国派官员来处理朝政。”
“什么!”
阳子瞪大眼睛,轻轻咬了咬下层,接着就苦笑了一下,“原来这样,原来他们觉得要是我没有延王的支持是什么都千不成的。”
这也是事实,但阳子被人这么想,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“这可能有点难接受,不过我觉得,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。”
阳子浑身一震,转头看着景麒。
“我终于明白了,你是专门来跟我说这个的……”
“因为这有必要向你确认一下。”
景麒不由自主地看向一旁,避开阳子的目光,因为景麒知道,阳子现在肯定是在以看待禽兽般的那种目光来看自己。他不愿正视那种目光。
“景麒,难道连你也开始不相信我了吗?”
“对不起……”
“景麒,其实最信不过我的是我自己。哪怕没人怀疑我的能力,我自己也对自己没有信心,我不清楚我可不可以胜任做一个国王。可不可以胜任治理一个国家,但是,即使整个世界的人也在怀疑我,唯有景麒你要相信我!”
“是的。”景麒点头道,阳子看着他,马上醒悟到手中那些文件的内容,她打开文件说: “景麒你要赶着回去吗?”
“这么快我就回去也没办法解决问题,所以我还是先去雁国一趟。”
阳子。哼”地笑了一下说:“是吗?我明白了,那么景麒你顺便去一下拓峰吧。”
“拓峰?是在止水乡的……”
“没错。”阳子点了点头说。
“和州的首府是叫什么?”
“好像是叫明郭。”
“嗯,本来我想去一下明郭的,去了明郭之后再去看看拓峰,我想了解一下和州的情况,不知你可不可以为我带带路呢?”
“但是……”景麒欲言由止。阳子抬头看了看他说:“我是想让景麒你去看看那里的情况。那是在王宫所看不到的庆国的景象。”
“那好吧。”
“那么先把这处理了吧。你可以读给我听吗?”
4
“远甫……”
阳子走到远甫的书房前停住了脚步,她叫了远甫一声,里面马上传来了远甫沉稳的声音。
“阳子吗?有什么事?”
“我进来了。”说着,阳子推门走进了书房。远甫坐在窗户旁边的书桌上看着阳子。
“对不起,我想向你请两,三天假。”
“可以啊,这次你又要到哪里去?”
阳子看了看远甫关切的脸,苦笑着说:“我要去和州的首府明郭。”
“去明郭?你发现了什么问题吗?”
“对。”阳子点头说道,“兰玉说:要是以后要分配到和州,她不如先和这里的人结婚,到取得本地的户籍后,再和那人离婚,她对和州的憎恶竟然到了如此地步。所以我想了解一下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一定要好好地整治一下那里。真想不到,在这样的国家里,竟然还有这样的事。”
“哈哈……”远甫突然笑了出来。阳子莫名其妙地望着他。“远甫……”
“看起来你们倭国对婚姻应该是很执着的吧。”
远甫向阳子招了招手,就像往常那样,让阳子坐在自己身侧的椅子上。
“阳子没有必要那么认真,在这里婚姻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那你想想看,倭国人为什么要结婚?”
“因为一个人太寂寞了吧。”
“那就是说没有结婚的必要了吧。确实,人生在世,只有自己孤身一人的话实在太寂寞了。所以人才要交合,在我们这里叫做野合。”
“那么,是因为生孩子的话很麻烦?”
“在这里只要向里木许愿,就可以有孩子。当然向里木许愿必须要是那些已经结了婚的人,不然里祠是不允许的。这样一来,结婚就不是单纯为了得到一个伴侣了。”
“啊,是这样的吗?”
“因为想要孩子所以结婚,要是没打算要孩子但又有需要时,就进行野合。只是,如果想要孩子的话就必须夫妻两人同时起里祠那里祈祷。这也只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所以人们才结婚。就这样,城市的人口就开始移动。因为一方必须去另一方那里。出去了的人并不需要回故乡。反过来,要是觉得现在的城市的生活太辛苦了.那也可以到别的城市去谋求幸福。”
“那么,国家的人口也可以按照这样的方式不断地移动吗?”
“可以是可以,不过前提是结婚的两人必须是同一户籍。因为跟其他国家的入结婚是不允许的。这些都是太纲所规定的,谁也无法改变。要是想要孩子,就必须和本乡的人结婚,结婚对象不能够是另一国家的人。明白了吗?”
“但是,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规定?”
“哈哈……”远甫苦笑了一下,说:“这恐怕只有神才知道答案。我想这些可能与国王必须是该国出身的这条规定有关。虽然以前也有国王允许本国子民和别国的人结婚,但是后来那些夫妻不管如何想里木许愿,始终是没有胎果长出来。由于异国结婚的人没有孩子,所以允许与别国人通婚这一条,还是以失败告终。这或许就是世间的规律吧。”
“真是太不可思议了。”阳子轻声地嘀咕着,远甫见状不禁笑了起来。“在倭国应该没有神吧。但是在这里有天帝,这世界的规律都是由天帝所创造出来。你知道太纲第一条是什么吗?”
“为王者,以仁治天下?”
“没错。做国王的人,都不能违背这一条去鱼肉百姓。一旦违背了这一点,必定受天谴。当然,也有违背太纲而制定法令的情况,但是那些法令总是不能很好地起作用。原因就是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。至于太纲是人们按照这些规律编写出来的呢,还是像传说那样是天帝所创造的呢,就无从追究了。”
“原来如此……”
“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。”阳子自言自语地说。
“我听阳子你这么说,倭国的婚姻制度。应该是为了是家得以存续,也就是说,使血统得以继承,是吧。但是在这里,没有所谓家的东西。在这里,孩子满二十岁就必须要离开家人。不管如何富有的人,也不能够把自己的家财留给自己的子孙。要是我到了六十岁,土地,家,都必须要归还给国家。要是幸运的话,虽然可以终生持有这些财产,但要是我死了,想要把这些留给什么人是不可能的。尽管自己积累的钱财还可以留给伴侣使用,因为毕竟这是夫妇两人共同创造的财富。要是丈夫死了,这些可以留给妻子,但要是妻子死了,这却必须要还给国家。相反,不管是怎样贫穷的人,要是他没饭吃了,国家却会给饭他吃。这都是这里的太纲。”
“要是这样的话,为什么还要孩子呢?”
远甫笑了笑,说:“大概因为上天觉得人性善良而赐给人的吧。确实,要想得到孩子,要想里木结出胎果,父母亲的人品必须得到天帝的认可。据说,孩子会在午夜灵魂出窍,到天帝那里报告父母亲的行为。当孩子的父母亲死了,就根据孩子的报告来觉得是否惩罚他们。”
“但这都是富有宗教性质的传说而已吧。”
“应该说,这是一种修行。天帝赐予你孩子,你就必须把孩子养育成人,这对于人来说也可以算是一种修行。实际上,很少人随随便便就要孩子,因为那极度花,费心力体力,还有金钱。”
“难道这就是孩子到了二十岁就必须离开家人的原因?”
“就是这样。所以父母亲必须善待孩子,轻视孩子就是轻视神灵。这就是说通过孩子来仕奉神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……”
“这些对阳子来说可能太神奇了。其实这里也有所谓的血统观念。阳子所说的血统,也就是同姓。要是结婚了的话,其中一方必须入另一方的户籍。姓就随之而改变,但是却和自己的伴侣同处于同一个户籍之下。小孩子必须从该户籍里的姓之中继承一个。这其实是有用意的。因为天要换一个国王时,那就一定是异姓的人。同姓的人是不可以继承天命的。”
“有这种事情?”
“庆国的前任国王予王本姓舒。因此就选了不是性舒的阳子你来做国王。另外巧国的先王是姓张的,继承者就不能够姓张。另外芳国的国王也架崩了,他本姓孙,所以继承者就不能姓孙,这些都是事实来的。”
“是吗……那么说,我的朋友就不可以成为稿王。要是是姓张的话,过去确实是没有这样的先例,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律。姓是生来就有的,今后一生都不会再改变。哪怕是父母离异,自己的姓也不会改变,就算是跟别人结婚了,姓还是不会变。人都有固定的姓,姓的含义就仅仅是这样而己。”
“这个跟倭国根本不一样。”
“就是嘛。”远甫笑着说,“在你们倭国,人们一旦结婚就很执着,都希望坚守着这段婚姻,但在这里却不一样,人们频繁地结婚。哪怕是其他人的小孩子也很乐意抚养。就算是带着孩子再结婚也不成问题。而且是孩子越多越好。因为取得做父母的资格,因此他们必定是很了不起的人物。”
“是吗……”
“当然也有人不想要孩子。这些人就没有结婚的需要,所以有需要是进行野合即可。因为结婚有很多很多繁琐的手续要办,所以不要孩子的人也不愿去找这样的烦恼。由于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的,所以要是随便和远方的人野合,就要到冬天才能见到伴侣了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“要是夫妇其中一人是当官的话,情况就更坏,因为当官了,就必须经常到处移动。但是结婚的人一定要在同一个乡里面。这对他们的晋升是很有影响的。因此有些人索性就不结婚了。”
“是这样吗?”
这么说,确实在官吏里面有很多人都是独身的。而结了婚的人大都是不当官的。
远甫继续说:“对于这里的人来说,婚姻只不过是这样一种东西。在想要小孩子的时候才有意义。要是根本没打算要小孩子的话,那结婚了也没意思。”
“是吗。”阳子叹了口气想,“现在对于兰玉来说,比起生孩子的事,还有更重要的事情:那就是在她二十岁的时候会被分配到哪里。
“这与倭国太不一样了。”阳子歪着脑袋,自言自语地说。
“那我可以结婚吗?”
远甫苦笑说:“国王可不是人,是仙。”
“是吗?”
“当然要是一早就结婚了那就没得说,但要是登基时还没有结婚,那以后你也别想结婚了。不过虽然是国王但也有进行野合的。然后生下孩子的人也有。接着国王就封伴侣做王后,或是大公之类的。但是,阳子你有庆国的千千万万的子民,这和通过照顾儿子而仕奉天帝一样,你是通过治理你的子民来仕奉天帝。”
“是吗,我明白了。”
远甫看着阳子,笑着说:“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,我的好孩子,去看看我们的世界是个什么样的世界。”
阳子点了点头说:“我明白了,我明天就出发。”
阳子在床上辗转反侧,她脑子里满是远甫的话:
“民即子,通过照顾自己的孩子来仕奉天帝。”
阳子的故国没有特别信奉哪个神。因此对她来说,对天帝的虔诚之心究竟是什么,她无法理解。仕奉神,这对她来说太深奥了。
阳子深深地叹了口气,正在这时候,不知何处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,“主上……”
“谁?”
“是我,班渠。”好久不见的班渠竟然在这个时候来访。
“我发现里家周围被五个人包围着。”
阳子猛地坐起来,“那是什么人?。
“不知道,啊,消失了!”
“跟着他们!”
班渠应了一声“是。”,就追出去了,一直到次日清早才回来。“他们在北韦逗留了一晚,然后出了城门,看来是去拓峰的,因为他们一直在找去拓峰的马车。”阳子拿起早已收拾好的行李,“看来我是不得不去拓峰一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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